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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烟囱使用温度和年限
添加时间:2017-3-1 录入:本站 来源:原创
在燃煤电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FRP)烟囱内筒设计、制造和安装标准指南”中规定了玻璃钢烟囱适合于无GGH的湿饱和烟气运行温度(60℃以下),当FGD吸收塔有旁路时,在开启旁路烟道后的烟气温度,则在短时间内不超过121℃.国内燃煤电厂用于排放湿法脱硫烟气的温度,在无GGH时,大约在45℃~55℃范围,有GGH时,大约在80℃~95℃范围。从我们调查的国内化工、冶金和轻工等行业现有玻璃钢烟囱(大多数用于脱酸后的烟气)的使用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长期运行温度不超过100℃。当烟气温度于100℃时,可在烟囱前段采取冷却降温措施(如喷淋冷却),以确保烟气运行温度在合适的区间内。
在一些在烟囱装置中,在事故发生时,短时间内烟气温度急剧升高,而玻璃钢短期内的使用温度极限应不能超过基体树脂的玻璃化温度(Tg)。一般情况下烟气最高设计使用温度(T)应符合:T≤(HDT-20)℃。
另外,
玻璃钢烟囱的耐寒性能也是一个考虑指标之一,材料的耐寒性能常用脆化温度(Tb)来表示。工程上常把在某一低温下材料受力作用时只有极少变形就产生脆性破坏的这个温度称为脆化温度。同常温下性能相比,随着温度的降低,玻璃钢材料的分子无规则热运动减慢,结构趋于有序排列;树脂将会发生收缩,柔性越好收缩越大,同时树脂伸长率会下降,而拉伸强度和弹性模量将增大,弯曲强度也会增加,树脂呈现脆性倾向。鉴于目前已有正常使用在-40℃下玻璃钢材质的管道和储罐情况,确定了-40℃作为玻璃钢烟囱的使用下限温度。
根据有关国内外的标准,整体玻璃钢烟囱的设计使用年限如下。基本上是与一般电厂的设计寿命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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